人鲁交yazhonghu| “AI声音侵权案”一审宣判 保护声音权益这些要知道→

头条新闻网 2024-04-25 23:25:19 来源: 原创

1.善交大结合

2.人狗大战java代码

3.人鲁交的起源与发展

4.愿您一帆风顺

5.愿您一帆风顺

6.愿您一帆风顺

《人鲁交雅中互》——重塑教育新风尚

开头: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科技不断涌现,为教育领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人鲁交雅中互(以下简称“人鲁交”)作为一家致力于创新教育的科技企业,正逐渐成为国内教育行业的佼佼者。本文将从学校合作、教育资源和学术研究三个方面,探讨人鲁交在推动教育行业发展中的积极意义。

学校合作:构建优质教育生态圈
人鲁交积极与各大学校展开合作,通过提供先进的科技教育设备和平台,为学校创造创新教学环境。合作学校既包括优质中小学,也包括高等院校。在与中小学校合作中,人鲁交通过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包括在线教学内容、辅助学习工具等,帮助学生更好地开展学习。同时,人鲁交的智能教学设备也大大提升了教师的教学效果和课堂管理能力。与高校合作中,人鲁交提供的创新科技应用,不仅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有趣,还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思维空间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机会。

教育资源:共享公平教育机会
教育资源分布不均是制约教育公平的一大难题。而人鲁交通过开发在线教育平台和数字教育资源,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在线教育平台上,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学习需求,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而且,人鲁交结合大数据技术,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为每位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推荐和个性化辅导服务。这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果,也使得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此外,人鲁交还开发了一系列数字教育资源,包括课件、教辅材料、在线测试等,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元化的学习资源。

学术研究:引领教育创新思路
人鲁交致力于教育科技的研发和创新。通过与学术界合作,不断探索创新教育理念和方法。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人鲁交的团队积极开展研究,努力将科技与教育有机结合,进一步促进教育创新。此外,人鲁交还定期举办教育研讨会和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教育专家和学者,共同探讨教育问题和未来发展趋势。这些学术研究的探索,不仅使人鲁交在行业内保持了先进技术和理念的领先地位,也推动着整个教育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快速发展。

结尾:
人鲁交作为一家致力于改革传统教育模式、突破传统教育思维束缚的科技企业,正以其创新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的科技手段,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带来了新的希望和机遇。相信在人鲁交的持续努力下,未来的教育行业会变得更加智能化、个性化,并且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加均等、优质的教育机会。
人鲁交yazhonghu

  现在不少视频里会使用AI也就是人工智能生成声音,随着AI技术的普及,只要提取一个人足够的声音样本,就能“克隆”出他的声音,制作出AI人声产品。技术的更新也给声音权益的保护带来挑战。今天来关注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本案4月23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

  全国首例!

  “AI声音侵权案”一审宣判

  AI声音的样本原型来自殷女士,她是一名配音师,录制过不少作品。令殷女士感到奇怪的是,她从没有授权过任何人或公司将自己的声音AI化,也就是用人工智能的方式生成,但一些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的视频中,使用的却是基于她的声音制作的AI配音。

  原告 殷女士:首先发现其实是我们同行,他是在刷小视频的时候,发现一些电影的解说和游戏的解说用了我的AI声音。

  是谁把自己的声音AI化了?这些AI声音又是怎么传播开的呢?

  殷女士花了一番功夫,发现了她的AI声音商品化的过程。原来,殷女士曾和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录制了几部有声读物。之后,这家文化传媒公司将这些录音制品提供给了一家软件公司。

  该软件公司以殷女士录制的作品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生成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并通过经销商对外出售。最终,运营智能配音软件“魔音工坊”的科技公司采购了这款产品,在未经任何技术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调取并生成了名为“魔小璇”的文本转语音产品,并在软件平台上销售。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任相雨:AI化之后作为一种商品在网上售卖,短视频的制作者购买了相关的声音,然后将相关的声音用于影视解说。

  殷女士认为自己的声音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将运营智能配音软件的某科技公司、将自己的录音制品转手他人的某文化传媒公司、将声音AI化的某软件公司,以及两家经销商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某软件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由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共计60万元。

  声音和肖像一样

  具有人格属性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 赵瑞罡:我们都有一句常听的话,就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个也反映出来声音往往能够联想到一个人,所以说声音的这种标志性是非常明晰的。声音权益是民法典新增加的标表型的一种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从法理上看,声音权益属于人格权的一部分,并且声音权益受到保护的前提是具有“可识别性”。庭审中,有被告认为,原告的AI化声音并不具备这一特点。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 赵瑞罡:AI声音是否受到声音权益的保护,被告他们认为自然人的声音和AI化的声音是有区别的。因为在技术加持以后,被告认为原告自然人的声音和AI化的声音已经进行了技术的切断,他认为AI化的声音不应当纳入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

  对于这一庭审焦点,法院审理认为,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如果一般社会公众或者相关领域的公众根据其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能够关联到该自然人,可以认定为具有可识别性。

  本案的另一个焦点问题在于,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是否拥有原告殷女士声音的合法授权呢?两被告均认为,他们已获得案涉声音的授权,不存在任何侵权的主观过错。

  对此,原告方认为,不应以被告拥有殷女士关于著作权的授权,当然地推定为人格权的授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对录音制品享有著作权等权利,但不包括授权他人对原告声音进行AI化使用的权利。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与被告某软件公司签订数据协议,在未经原告本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授权被告某软件公司AI化使用原告声音的行为无合法权利来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其侵权行为造成了原告声音权益受损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余被告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综合考量被告侵权情节、同类市场产品价值、产品播放量等因素,对损害赔偿予以酌定。

  2024年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被告某科技公司、被告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被告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数字时代如何合理合法

  使用AI声音?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声音权是民法典中的一个特别的规定,它是参照肖像权予以保护的。声音权跟肖像权有很多的接近之处,比如说通过一个声音可以识别到特定人的,这个就是具体人格权的一种,也就是声音权。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首次以立法形式将保护“声音”写入民法典,明确参照适用肖像权的形式保护自然人的声音。

  专家认为,是否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这是判定是否构成声音权益侵权的一个关键点。

  比如本案中,原告对录音制品的授权并不意味着对声音的授权。被告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构成侵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权利人只是有几个有声小说、有声读物,那么给了授权。但是著作权跟民法典中规定的人格权是两回事,并不是说把我的声音、把我的形象,可以随便AI合成去做商业宣传,这都不可以。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这个案子就解决了一个问题,关于声音的编辑得需要当事人单独同意,不能一揽子拿走。案件在这个方面的意义比较大。(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梁异】

quanguorendadaibiao、guizhouqiandongnanzizhizhourenminjianchayuandierjianchabuzhurenyangzaitaorenwei,rangzhengdangfangweizhidubuzai“shuzhigaoge”,guanjianzaiyu“jianchiyizhengjuweizhongxin,qiongjinshouduantiaozhaquzheng,rangfadingshishiwuxianxiangkeguanshishiqujin”。人鲁交yazhonghu全(quan)国(guo)人(ren)大(da)代(dai)表(biao)、(、)贵(gui)州(zhou)黔(qian)东(dong)南(nan)自(zi)治(zhi)州(zhou)人(ren)民(min)检(jian)察(cha)院(yuan)第(di)二(er)检(jian)察(cha)部(bu)主(zhu)任(ren)杨(yang)再(zai)滔(tao)认(ren)为(wei),(,)让(rang)正(zheng)当(dang)防(fang)卫(wei)制(zhi)度(du)不(bu)再(zai)“(“)束(shu)之(zhi)高(gao)阁(ge)”(”),(,)关(guan)键(jian)在(zai)于(yu)“(“)坚(jian)持(chi)以(yi)证(zheng)据(ju)为(wei)中(zhong)心(xin),(,)穷(qiong)尽(jin)手(shou)段(duan)调(tiao)查(zha)取(qu)证(zheng),(,)让(rang)法(fa)定(ding)事(shi)实(shi)无(wu)限(xian)向(xiang)客(ke)观(guan)事(shi)实(shi)趋(qu)近(jin)”(”)。(。)

推荐内容

精彩推荐

产品推荐

上海4岁走失女童遗体在宁波市某滩涂被发现,排除刑事案件
¥
368.00
4.6分
6岁妹妹用电话手表带我看演唱会
¥
358.00
4.9分
大学生平时都吃什么早餐?
¥
3588.00
4.6分
周信静
¥
5280.00起
4.5分
刘浩存穿光腿神器了吗
¥
3399.00
4.7分
致使公共财产损失超4.48亿,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易鹏飞受审
¥
578.00起
4.8分

最新评论

天天健康